2013年3月25日 星期一

東北獎助學基金委員會第43屆大學校院學生獎助學金(102/4/1-102/4/24)

公布日期:2013-03-25
有效日期:2013-04-24
公告分類:獎助學金
公告標題:東北獎助學基金委員會第43屆大學校院學生獎助學金(102/4/1-102/4/24)
公告內容:
一、原籍東北十省(包括熱河)三市學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列等為乙等以上,可申請獎學金;請獎助學金者,除操行乙等外,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需在75分以上,家境清寒、生活困苦,取得所在地鄉、鎮、區公所所發給當年之清寒證明或免稅證明。

二、申請人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申請書連同在學證明書及上學年度全年學業(包括所修全部學科)、操行成績單及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申請獎學金者如在學證明內列有籍貫者免送)。

三、每年獎助學金之申請,應由申請人檢同前述所列有關證件送經所就讀之學校轉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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