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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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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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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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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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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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成績優良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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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該班最優之前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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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務處註冊組主動辦理,並於次學期期中考前頒發各項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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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分機2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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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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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考試分發入學之學士班新生,其指定科目考試之採計科目原始總分名列該科目組合全體考生前百分之五以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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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務處招生組主動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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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招生組 (分機2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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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清寒僑生獎助學金(限大學部學生,惟不含延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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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以清寒績分排序,二年級以上依清寒績分及學業成績加總排列(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需達60分以上方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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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二星期內向國際處國際學生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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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僑陸組(分機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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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各學位階段可申請年限如下:
碩士班:碩一下至碩三下
博士班:博一下至博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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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學業成績、學術研究、學習表現等多方面綜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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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初向國際處國際學生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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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僑生獎助學金(限大學部學生,惟不含延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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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前一學期成績需達70分以上)由各系依學業成績核定;助學金由各系面談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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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向各系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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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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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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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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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 (分機2311~3)
詳細申請辦法及表格請至本校生輔組網頁最新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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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清寒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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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學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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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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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潭文武廟慈善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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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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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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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紫南宮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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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校學生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家境清寒者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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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年度第一學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學生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學年度第二學期:每年2月16日至3月16日受理學生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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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台禪寺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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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紳士協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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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朝金先生研究生傑出論文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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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碩士班及博士班、清寒學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操行成績在85分以上;已通過所上論文提綱口試審查或資格考試;家庭收入在70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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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生輔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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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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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上學年學業平均在80分以上者,發給獎學金;70分以上者,發給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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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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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類校外獎助學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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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及各級政府之獎助學金事項詳細申請辦法及表格,將不定期公告於本校生輔組網頁之最新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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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讀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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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皆可自行向各行政單位或系辦公室洽詢工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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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需要隨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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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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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者(新生則以前就讀學校最後一學年下學期學業成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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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初公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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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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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請至生輔組網頁中之獎助學金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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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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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月潭文武廟慈善會急難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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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日月潭文武廟慈善會獎助金暨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請至生輔組網頁中之獎助學金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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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急難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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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間因傷、病或其他偶發急難事件而遭遇經濟困難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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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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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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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開學後兩週內憑低收入戶證明、繳費收據及本人郵局存摺影本,向宿舍管理員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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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住服組 (分機2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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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就學補助措施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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