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暨大守門人-校園自我傷害預防三階段


自我傷害的預防有三個階段:
    一般自我傷害預防的工作分三級:第一級自我傷害預防工作在於生命教育的宣導與推廣,可以包括心理衛生、健康成長等不同的內容和方式來進行。重點在於建立良好的自傷理念系統和組織一個校內環境及社會資源。自我傷害的二級預防主要是,緊急自殺及自傷之介入處理,並認識可能發生自傷行為之高危險群,例如:憂鬱症、邊緣性人格、精神分裂等。自我傷害的三級預防是,在經過危機處理或緊急治療後,做進一步的輔導工作,其目標在於讓學生重新在校園中適應,或壓力調適方式之訓練,及自我控制訓練為主之輔導。
1. 事先預防(Prevention):
早期發現有自傷念頭的學生,給予支持或轉介到專業機構。
為了早期發現自傷危險性的學生,要特別注意下列的情形:
A.未辦休學,未註冊而理由不明者
B.選修學分不正常,成績突然降低
C.不明原因缺課時數太多者
D.1/2不及格或無理由而延畢者
E.必修科目長期缺課而理由不明者
F.因學習、人際、情感、經濟等困境而身心不適者
2. 介入(intervention):
A.傾聽學生、不批評也不否定
        B.告訴學生要幫助他一起解決問題
        C.此刻不宜激勵學生更努力
        D.告訴學生有需要隨時可以找諮商師或醫師幫忙
        E.遵守保密原則,但自殺危險高時要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F.不要讓有自殺危機的學生獨處
        G.聯絡家長,將有自殺危機的學生帶回
      H.若有需要住院,求診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I.危機介入後繼續與相關人員聯繫,協助學生恢復校園生活
不自殺合約書
「不自殺約定書」,或稱為「不自殺契約」或「不傷害自己契約」,是國外臨床實徵研究支持的一種自殺危機處理技巧之一,適用對象為短期內可能會出現自殺危險性的個案。簽訂此契約,主要是在心理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與要自殺或自殺未遂個案進行危機介入時,要讓個案在所約定的某段時間內不自殺;即使要自殺也要打電話給約定好的專線,因而他人可以及時協助。在約定的這段時間,專業人員可以一方面進而協助個案有效因應自殺衝動,減少接觸自殺工具的機會,降低個案即時的自殺危險性,也可協助個案逐步自我肯定並找到生活目標,增加個案活下去的希望,也建立起個案的人際支援網絡。
   
簽訂不自殺約定書主要是讓個案增加「活下去的理由」,一個人在想自殺時,會因考慮與他人的約定未做,故抑制自殺;也因其聯絡好友、老師、心理師、自殺防治中心專線,在千鈞一髮之際,增加一次寶貴機會,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

3. 事後防範(postvention):
一旦發生自殺事件,要減輕四週人的心理影響,實施悲傷輔導,
以此事件為契機,讓四週的人思考生命的重要性,裨益以後的自殺預
防。
自殺事件發生後,要啟動危機處理機制,收集有關資訊,與導師
、教官取得連絡,商討事後處理事宜。要把握學生是在怎樣的情況下自殺,目前所面對的人的心理狀態如何,關係人員的訊息要一致,責任分工要清楚,對四週的人要能個別觀察每一個學生的反應和情境,由導師或相關人員傳遞正確的訊息,如果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學生,則由特別的機構進行輔導。
自殺可能連鎖發生,因此應該慎重預防。例如:對於特別親密的友人,直接實施悲傷輔導,讓大家表達悲傷之情,或心痛、自責的念頭,憤怒等情感,整理悲傷情緒,獲得正確的壓力反應知識。
與自傷學生會談時,應保持下列的態度:
A.以同理心來評估自殺行為
B.基本上要接受學生的感受,不應有責備或怪罪的態度
C.要誠懇且直接的問問題:只有直接的問題才能了解自殺的
嚴重性、自殺計畫、程度、準備過程及自殺企圖史。
D.闡明自傷學生內心感受,降低其被孤立感
E.讓學生發現希望,強調建設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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